TL;DR:
新西兰也来凑AI热闹了!首次推出国家人工智能战略,誓要让AI这股“妖风”吹出760亿纽币的GDP,还想当“模范生”把AI玩得又安全又给力。这波操作,简直是“深海巨兽”微软盖章认证的“未来之星”!
话说回来,当全球科技巨头和各国政府都在AI赛道上“秀肌肉”,恨不得把“智能”二字刻在脑门儿上的时候,你以为那个只知道“咩咩咩”的绵羊国新西兰,还在一边佛系吃草呢?那你就大错特错了!最近,他们不声不响地搞了个“大新闻”——发布了国家首份人工智能战略!1 这可不是小打小闹,这标志着新西兰正式加入了全球AI“大乱斗”的行列,看来是要“卷出新高度”了。
绵羊国不甘示弱:AI也要“毛利”高!
你可能会问,新西兰的AI战略,能玩出什么花样?难道是开发能放羊的AI机器人,还是能自动剪羊毛的无人机?(bushi)据官方消息,这份战略的终极目标,可是要提升国家生产力,增强国际竞争力!说白了,就是想在AI这波时代浪潮里,不当“吃瓜群众”,要实打实地“搞事情”,把AI变成经济增长的“新引擎”2。
有多“新”?微软爸爸可是亲自下场“点赞”了!他们不仅对新西兰的AI潜力充满信心,还算了一笔账:AI应用和AI数据中心加起来,能贡献超过90%的经济潜力。这数字具体到纽币,那可是妥妥的760亿纽币GDP啊!13 听到这数字,是不是觉得新西兰突然就“高端大气上档次”了?连微软都来了句“An encouraging step forward”(令人鼓舞的一步),这牌面,简直YYDS!
“我们必须发展更强的新西兰本土AI能力以驱动经济增长,这项战略发出了一个强烈信号,即新西兰支持AI的应用。”—— 官方发言,这话说得,简直就是AI“高考”誓师大会的校长寄语啊!1
所以啊,别再觉得新西兰只有霍比特人村和魔戒了,人家现在也是要玩转高科技的“潜力股”!这份战略的发布,不仅是要“减少应用壁垒”,还要“提供清晰的指引”1,让AI这把双刃剑,能在新西兰这片土地上,用得明明白白,安安全全。
全球AI“军备竞赛”:小国也有大智慧?
新西兰的这份AI战略,放在全球背景下看,那可是妥妥的大势所趋。现在,哪个国家没有一份自己的AI战略,都不好意思出来混了。你看,美国、欧盟、日本、以色列、新加坡、澳大利亚、法国……大家都像说好了似的,纷纷亮出自己的AI“底牌”4。
- 美国:主要靠“自愿承诺”和行政命令,让科技巨头们“自己管自己”,但也在安全和伦理上划了红线。毕竟,像OpenAI、微软、谷歌、Meta这些“亲儿子”都在自家院子里,管起来可能更“佛系”一点。4
- 欧盟:那可就“硬核”多了,直接推出了全球首部全面规范AI的《人工智能法案》,2024年8月就要生效了!4 这简直是给全球AI圈立了个“规矩”,一副“不听话就罚款”的架势。
- 日本:更偏向于为企业制定“指导方针”,讲究一个“柔性治理”,毕竟大家都是“打工人”,别把创新热情给浇灭了。4
- 以色列:认为没必要搞“硬性”法规,更喜欢“软法律框架”,鼓励创新,但风险也要自己掂量。4
新西兰这回,无疑是站在了全球AI治理的“十字路口”上。它既要学习全球先进经验,又要结合自身国情,走出一条“新西兰特色社会主义AI之路”。要知道,AI治理可不是拍拍脑袋就能定的,它涉及伦理道德、社会治理、法律规范等一系列“深水区”问题5。新西兰在这方面强调伦理和安全发展,可见是做足了功课,想当个“AI好学生”。
从全球看,各地都在积极建立国家AI安全研究所,像英国、美国、日本、新加坡都搞起来了4。这说明大家在“搞事情”的同时,也在思考“搞砸了怎么办”。新西兰的战略,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,试图在发展与风险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。毕竟,AI这玩意儿,用好了是“开挂神器”,用不好那可就是“潘多拉的盒子”了。
总而言之,新西兰的这份国家AI战略,不仅是他们迈向数字化未来的重要一步,更是全球AI治理版图上的一块新拼图。未来,我们拭目以待,看看这个曾经“佛系”的国度,如何在AI大潮中“乘风破浪”,甚至给我们带来更多意想不到的惊喜!说不定,下一个AI“爆款”,就出自他们手呢?
引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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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贡献760亿纽币GDP!新西兰首份国家AI战略重磅发布·天维网·(2025/7/8)·检索日期2025/7/10 ↩︎ ↩︎ ↩︎ ↩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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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西兰发布首个国家人工智能战略 - 新浪财经·新华社·记者龙雷李惠子(2025/7/9)·检索日期2025/7/10 ↩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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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nlocking New Zealand's $3.4 billion AI advantage - Microsoft News·Microsoft News·(2025/7/9)·检索日期2025/7/10 ↩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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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眼穿透历史:全球人工智能立法和监管简史 - 安全内参·安全内参·(2024/11/27)·检索日期2025/7/10 ↩︎ ↩︎ ↩︎ ↩︎ ↩︎ ↩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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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人工智能战略与政策观察(2019)·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·(2019/8)·检索日期2025/7/10 ↩︎